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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非诉催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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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非诉催收服务征求意见稿制止的不妥催收行为包括: (1)制止催收安排在任何非正常时间段与告贷人交流; (2)制止重复不断地侵扰未清偿债务的告贷人; (3)不得运用邮递明信片的方法就债项催收与告贷人进行交流; (4)制止打扰债务人的咨询人、家人、同学及朋友; (5)制止运用恐吓或要挟运用暴力手法,以及其他犯罪手法,对告贷人造成伤害; (6)制止运用在QQ群、微信群中损害告贷人名誉的方法进行催收; (7)制止向未清偿债务的告贷人及担保人之外的第三方催收或打扰; (8)制止在告贷人的居处、学习或作业场所揭露侮辱告贷人; (9)制止向公众公布未清偿债务的告贷人名单; (10)告贷人为学生的,制止采用不合法暴力催收以及其他搅扰告贷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催收行为。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制止如下误导性的催收行为: (1)不得运用徽章、制服等虚拟或暗示,造成催收安排由政府授权、保证或担保的虚假形象; (2)不得虚拟债项的具体条款,如金额和法律状况; (3)不得虚增催收服务或收取额外费用; (4)不得假充律师进行债项催收; (5)不得虚拟或暗示拒绝归还贷款将会导致债务人被逮捕或拘禁,或工资、财产等被没收、扣押或强制出售; (6)不得虚拟或暗示出售、转介或转让所催收债项的权益可能导致告贷人损失归还债务的抗辩权; (7)不得虚拟告贷人拒绝归还债务涉嫌犯罪,或其他目的损害告贷人名誉的陈说; (8)不得虚拟或假造任何法院、监管安排等官方授权的书面文件; (9)不得假造或冒用其他公司或安排称号; (10)制止引导告贷人通过不合法途径筹集资金归还债款。 上述征求意见稿公布今后,市场反应弹赞皆有。肯定者主要从职业宏观视点以为,这是国内第一个具体标准催收行为的文件,关于职业标准开展具有重要意义。而批评者多为一线催收安排和人员,其从实际操作视点以为,该文件脱离中国市场实际,恪守这些禁令将使催收人员自缚手脚,根本达不到催收作用;在目前中国信誉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关于歹意欠债者,过于“文明”的催收方法无异于与虎狼谈因果。 本文由债务非诉催收服务整理 |